bs406466309
發表於 2013-12-4 19:56:15
解冻完继续 这是原则问题
wangxi889
發表於 2013-12-4 20:12:09
本帖最後由 wangxi889 於 2013-12-4 20:14 編輯
走私法途径那个TM,冻结这1000多元都不够请律师,再加上打官司还有诉讼费、还得排号等开庭、还得要证据(收集证据也要钱的)……等等很多很多……一个老百姓,要走私法途径走得起不,以后银行要也冻你一元钱,你给大家走个看看。
怕996292
發表於 2013-12-4 20:44:00
很强啊,给力
maple530
發表於 2013-12-4 20:45:21
好样的,该死的银行霸王条款。
yazixian
發表於 2013-12-4 20:58:33
法律有用要媒体做什么
笮融123
發表於 2013-12-4 21:04:33
银行折服了。。。。
t514628948
發表於 2013-12-4 21:12:15
这种事都有。。。。。
shuimo502
發表於 2013-12-4 21:17:33
其实这种业务完全就是分分钟的事,就是银行一个劲的欲露还羞,死活不让你上,口口声声吹擂街上的牌坊是自己立的,非逼着你给它亮亮货才肯老老实实的,对于这种骚货,我只想说下次办理时候请叫上我
shengwen_892
發表於 2013-12-4 21:19:48
此位大哥顶!
fyj2005
發表於 2013-12-4 21: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