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91z11j29 發表於 2017-10-9 17:09:44

一岁半男童枉死两天母亲才报警 屋内弥漫尸臭味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8日上午9时,1岁半男童被林姓妈妈发现没呼吸心跳,死在了高雄市凤山住处,林女不知所措,拖到下午1时才报案。警方检查后发现,男童除左小腿烫伤,没有明显外伤,但身形偏瘦、发出尸臭,分析已死2天,检警8日检查后,认为林女涉犯遗弃致死或过失致死,但考虑她经济不佳,认为没强制处分必要,讯后请回。  凤山警分局侦查队调查,林女未婚生3子,自述已死的次子系早产、体弱多病,上月第3胎出生,但因男友入狱服刑,故投靠女性友人。次子被安置在没冷气的房间,她则与新生儿及朋友睡在有冷气的主卧,但作息不正常,上次看到男童,已是6日帮他洗澡时。  林女供称,次子这几天生病,7日凌晨1时许还有听见声音,但她没有起身查看,昨天上午9时许房内变得安静,打开门才发现儿子已全身发黑,趴在垫子上一动也不动,已经没了呼吸、心跳。  林女不知如何是好,遂打电话问姐姐,拖了4个小时,直到8日下午1时许,才打110报警。警方采证后发现男童仅包尿布,左小腿因烫伤有纱布包扎,趴在床上用棉被盖着,无其他明显外伤,林女解释烫伤是次子打翻热水瓶所致。对于林女指儿子生病,警方并没找到药包药袋,相关检查机构指出,死亡男婴早产2个月出生,生活上较难照料,不过10公斤体重与正常1岁半孩子差不多。  另外,林女虽不具“福利”身份,但若经济上无法同时肩负照顾2个孩子,可向当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社工会评估是否符合“委托安置”。当地社会局还表示,林女行为已严重违反《儿少法》,若属人为恶意伤害,将提出独立告诉。由于她已无法照顾新生儿,社工将评估亲属照护能力、安排安置。  高雄地检署8日相验,发现男童并非骨瘦如柴,尚无法确定饿死或因病死亡,将择期解剖,暂时会朝遗弃致死或过失致死方向侦办。  律师黄俊嘉指出,林母行为要看她的动机、目的与手段,如一开始就想饿死小孩,就有杀人之嫌;若只想弃养则是遗弃致死,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如成立疏于照料、不小心等,就有可能以过失致死脱身,可处2年徒刑、拘役或2000元新台币以下罚金,与遗弃致死差很多。

y91z11j29 發表於 2017-10-11 11:26:31

唉,为小孩子感到悲哀,为什么会出生在这种人家

adidasling 發表於 2017-10-17 09:26:38

这父母真不知道怎么当的

闫小默 發表於 2017-10-20 12:16:01

长得像个人,心肠说不好。未婚妈妈多是自己作得。

發表於 1970-1-1 08:00:00

發表於 1970-1-1 08:00:00

發表於 1970-1-1 08:00:00

wearyning 發表於 2017-10-20 13:17:27

fadjgjalghkafjhkafwejkrw

zzy_yun 發表於 2017-10-20 13:20:19

经济不佳还打扮得花枝招展

發表於 1970-1-1 08:00:00

頁: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一岁半男童枉死两天母亲才报警 屋内弥漫尸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