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85|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南京地王闲置8年变"菜地" 价值达12亿谜团重重

[複製鏈接]

330

主題

1

好友

1455

積分

高中生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昨天 11:41
  • 簽到天數: 872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4
    金錢
    289
    威望
    1455
    主題
    330

    簽到勳章 男生勳章 回文勇士 文章勇士 文明人 中學生

    樓主
    發表於 2013-8-6 15:54:15
    闲置八年,数次想易主的“顾家营地块”正在等待一个最终的归宿。该地块是2005年度的南京“地王”。

      国浩集团8月4日晚间公告,旗下国浩房地产(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国浩中国”)已于2013年8月2日订立一项买卖协议,向香港佳源集团出售其于国祥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国祥”)全部权益,总代价为12亿元。

      公告显示,国祥通过其于中国项目附属公司拥有位于中国南京玄武区紫金山附近一幅约29.6万平方米地块99%的股权。随着出售事项完成后,国祥将不再是国浩集团的附属公司。

      这幅土地就是“顾家营地块”,12亿元是包含了债务之后的价格。经过8年闲置、数度官司纠纷后,昔日的南京“地王”仍有许多待解谜团。

      “地王”沦为“菜地”

      顾家营地块于2005年7月以6.5亿元总价成交,由新加坡国浩房产(下称“新加坡国浩”,母公司为国浩集团)和南京本土企业福中集团联合竞得,创下当年南京“地王”。上述国浩中国正是新加坡国浩全资子公司。根据当时规划,顾家营地块将建成南京东郊最大的别墅和高档住宅群,成为南京房地产业一个全新的标杆。

      资料显示,顾家营项目位于南京东郊,用地总面积为42.5万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29.6万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2005年7月,新加坡国浩与南京福中集团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约定联合竞买顾家营地块。同年7月13日,在竞买成功后,两家企业作为共同受让人,与南京市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该地块的开发使用权。

      联手拿地的原因很简单,当时新加坡国浩的外资背景不能独立拿地,就找了福中集团来合作,所以在当时的股权结构中,福中集团只出资了650万,拥有1%的股权。2005年8月19日,新加坡国浩与福中集团相继设立南京新浩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新浩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南京楼市出现爆发式的增长,当年经营性用地出让98幅,实际出让面积613.3公顷,成交金额达到98.59亿元。而2004年,这一总额只有42.84亿元。

      意外的是,这幅知名地块,一直都没有开发,并曾数次被媒体报过“地王”变成了“菜园子”。

      顾家营地块是南京马群板块首屈一指的黄金地块,和旁边不断拔地而起的高楼比起来,这块土地显得分外寂寥。当时,这幅土地的楼面价仅为1886元/平方米,经过记者走访,目前周边一些在售楼盘的价格已达到25000元/平方米。

      关于被闲置的原因,2012年6月13日,南京市国土局网络发言人在回答顾家营地块土地闲置时表示:“顾家营地块(NO.2005G36)于2005年7月13日挂牌方式出让,国浩房地产(中国)有限公司与南京福中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摘牌。因杆线迁移等原因,该地块最终于2009年12月交付给受让人。随后由于两家公司在土地合作开发上产生纠纷,土地被法院查封,致使该地块未开工建设。”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5-2-13 00:28 , Processed in 0.012998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