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1677|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其他類型] 魅族的合理估值与合理化改造

[複製鏈接]

6385

主題

19

好友

2萬

積分

版主

美腿丝袜控…

Rank: 7Rank: 7Rank: 7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1-23 21:50
  • 簽到天數: 2193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推廣值
    0
    貢獻值
    9667
    金錢
    57633
    威望
    25647
    主題
    6385

    文章勇士 回文勇士 文明人 附件高人 文章達人 附件達人 中學生 高中生 大學生 教授 愛因斯坦 永久貴賓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男生勳章 版主 伴壇終老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4-2-10 10:24:0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1、魅族能取得多大成功,主要在于黄章个人能有多大转变。不过魅族引入VC,已经是黄章自身转变的开始。引入VC和不引入VC,对于一家公司来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运营思维和运营模式。黄章真的想透了么?他能妥协多少?他能平衡好自身与VC的关系、自我意识与市场变幻的方向么?

      2、一个故事。UC创始人何小鹏曾说:2009年的时候,雷军引见他去见黄章。见面前,雷军提醒,你要注意沟通方式,不要对着干。雷军第一次跟黄章见面就吵起来了。而在雷军提醒下,何小鹏见黄章还是没避免吵架。何小鹏认为,黄章有非常多的看法是跟传统的产品经理不一样的。黄章的角度就是,如果你不喜欢魅族请滚开,记住,不是走开,是滚开;如果在论坛上你不听他的话,他会把你踢出去;如果他觉得一个产品的体验是好的,你不认同他,他觉得跟你没法谈。但当时魅族做的还不错。所以这给出的一个启示就是,如果你是做一个小众的产品,和一个相对大众的产品,你的思考点是完全不同的。一个形象的例子,小米是高举低打;而最开始时的魅族,就是举什么打什么。这是很大的区分。

      3、黄章说,魅族不缺钱,引入VC融资主要是为了给员工发期权,给员工多分点钱。而黄章表示计划的融资额度是10亿人民币。那么,黄章打算划多少比例的期权池出去?一般,员工的期权池在10%-20%区间。也就意味着,此次融资,魅族的估值在50亿-100亿人民币区间。换算成美元,是8亿-17亿美元区间。

      4、2013年8月,雷军在微博上说,经过最新一轮融资,小米的估值已达100亿美元了。2013年,小米的销量为1870万台。而魅族的销量呢?官方没有披露,但很有可能在500万台以内。黄章曾在2013年10月在魅族的BBS里说:魅族目前每月销量在30-40万部。如果按照与小米相同的市销比,魅族的估值应在26亿美元以内。但考虑到小米的估值本身就较行业水平颇高,其应用生态体系已经显现出较大的优势了,此外,魅族的销量很可能还没有500万台。那么给魅族打一个7折,其估值也在18亿美元左右。

      5、因此,如果你是一个VC,投10亿人民币,拿黄章10%多一点的股份,是比较合理的;要想拿20%的股份,黄章肯定不干。

      6、当然,黄章一定不会把钱拿出来全部用于造期权池。魅族要往更大的格局去走,去搭一个上市公司的模型,还需要很多方面的改造。第一个就是,VC很可能会给魅族推荐一个职业经理人,来负责日常事务,把魅族的日常管理规范化,而黄章更适合去督促产品的研发。这一点,对目前的魅族来讲是难度最大的。第二个是,加快产品的迭代,并丰富魅族的产品组合,扩大规模。这意味着黄章对产品和市场的平衡问题,要有重新的认识并做到改变。第三个是,从短期内考虑,缩减直营实体店的数量。目前魅族有600家专卖店。从短期内看,这个数量太多了。要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专卖店的规模得一步一步来。不知道,黄章会怎么面对这个有损“面子”的“减法”问题?

    6.jpg (14.69 KB, 下載次數: 32)

    6.jpg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按這成為會員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2-19 09:53 , Processed in 2.611737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