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665|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蜂鸟版主论器材 摄影中器材重要还是技术重要

[複製鏈接]

2366

主題

0

好友

7261

積分

教授

Rank: 8Rank: 8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24-8-11 01:25
  • 簽到天數: 475 天

    [LV.9]以壇為家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0
    金錢
    186
    威望
    7261
    主題
    2366
    樓主
    發表於 2017-5-12 00:41:29

      摄影圈里总是不缺乏争论,各式各样的观点,同时又互看不爽。也许是因为搞艺术的都比较主观,行有难免比较偏执,所以才会种种争执。中国自古都有文人相轻的传统,摄影亦然。总是有各种对立的观点各执一词,咱们普通老百姓无从判断。所以才有这篇摄影相对论系列,希望可以为大家理清思路,找寻属于自己的标准答案。本期先上:器材党VS技术党。

      器材党VS技术党。这个应该是摄影圈里经典PK案例吧。无论你往哪个方阵一站,肯定会有另一方阵的人跑出来PK,好像在咱们中国摄影圈里,不争出个子丑寅卯,就不能彰显出自己的实力。但无论如何,我觉得争论肯定是好事,因为理不辩不明,我也很乐意看各路高手各显神通,并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

    器材党  

      所谓器材党,顾名思义,器材很多,并且乐意研究并追求各种器材的一群人。器材党乐于购买并钻研一切新出的相机、镜头等摄影器材,研究分辨率,畸变、色散、通光量、高感、宽容度、操控性、MTF、DXO等等。器材党的名言,就是“不差钱,买!买!买!”。其实器材党这个词一旦祭出,一般贬义的含义比较多。器材党往往被嘲讽成人傻钱多的一群人。请注意“人傻钱多”这个词,不知道你们发现了没,典型的仇富心理,阿Q精神,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是否钱多的人,傻一点比较容易满足屌丝可怜自卑的自尊心?为何技术党总认为拿着牛逼器材的人拍不好照片?神兵利器反而让你摄影退步了?好玄妙的逻辑!

      每一器材党心中总是缺了那么一台相机,一个镜头。

    技术党

      一群乐于钻研摄影拍摄技术、追求狗头拍大片的人。技术党的名言是决定摄影的,绝不是相机,而是相机背后的那个人。是这样的,对于一副摄影作品来说, 拍摄者本身绝对是决定性因素。这就好比武林高手一般,草木皆可伤人,无招更胜有招。听起来多美好啊,还可以省了一大笔银子投资器材。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武林高手啊!你是高手吗?人人都是高手的话,那么菜鸟在哪里?人家大师技术牛逼,狗头拍大片一点也不奇怪,但我们是大师吗?我们仅仅只是衬托大师伟大的分母而已,狗头在普通摄影爱好者手中,依然还是狗头。如果不能对自己有准确的定位,妄想狗头拍大片的话,结果往往自寻死路。要知道即便是大师,也不是一天就成就的,无招胜有招的前提是得先知道“招”,才能化繁为简,近乎无招。独孤九剑,一开始也是一招一式,最后才是“无招”。所以大师之路,必然得先了解器材,然后才能选择合适的器材拍摄合适的题材。

      结论。其实无论是器材党,又或是技术党。我觉得两者非但不是对立,而且更是水溶交融,相辅相成的两个部分。器材党应当加强摄影艺术修养的提升,而技术党也应当正视器材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器材党说你看我拍摄的照片刀锐奶化、毒德大师,这一点我也不否认,但是摄影内容才是关键,再好的画质没有内容也是零;技术党说手机也能出大片,这一点我也不否认,但是如果你拍摄题材是飞禽走兽,我可以肯定你用手机拍不好,至少成功率不高。所以先从客观的开始,先了解手中器材,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然后扬长避短,拍摄最合适的题材。然后才是为了拍摄这个器材所需要的修为,我需要用什么技术手段来实现他?我需要运用什么样的光线、在什么样的时间、表达什么样的想法。只有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摄影。人和机的完美结合,缺一不可。

      最后给初学者们一个建议:好的器材对摄影的帮助是实实在在的,不用担心性能过剩。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1-18 14:52 , Processed in 0.018463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